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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08-26

北京对甲苯磺酸盐艾贝司他(abexinostat)口服薄膜衣片II期临床试验-对甲苯磺酸艾贝司他片治疗滤泡性淋巴瘤患者II期临床研究

北京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开展的对甲苯磺酸盐艾贝司他(abexinostat)口服薄膜衣片II期临床试验信息,需要患者受试者,主要适应症为复发或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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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191596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赵冰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9-08-26
申请人名称 北京法马苏提克咨询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191596
相关登记号 CTR20191605,CTR20191606,
药物名称 对甲苯磺酸盐艾贝司他(abexinostat)口服薄膜衣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复发或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
试验专业题目 对甲苯磺酸艾贝司他片单药治疗复发或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患者的开放性、单臂、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对甲苯磺酸艾贝司他片治疗滤泡性淋巴瘤患者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XYN-abexinostat-605;2.0版 方案最新版本号 第3.0版
版本日期: 2020-12-1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联系人姓名 赵冰 联系人座机 021-54180213 联系人手机号 13716386801
联系人Email bzhao@xynomic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306室 联系人邮编 200031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艾贝司他(abexinostat)治疗复发/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FL)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目的: 评估艾贝司他(abexinostat)治疗复发/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FL)患者的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最佳总疗效(BOR);总生期(OS);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男性或女性患者,年龄18岁及以上(含18岁);
2 签署知情同意书,可以理解并遵守研究各项要求;
3 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4 组织病理学确诊的1、2或3a级滤泡性淋巴瘤(FL);
5 既往接受过至少二线针对滤泡性淋巴瘤(FL)的标准方案治疗,包括抗CD20单抗和细胞毒性药物治疗;单独的自体干细胞移植或异体干细胞移植不能算作一线或二线治疗;利妥昔单抗单药巩固治疗或诱导治疗不能算作单独的一线或二线治疗;
6 最近接受的治疗方案确认无客观缓解(治疗期间疾病稳定或疾病进展),或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
7 筛选时,受试者可以选择提供最近一次(进入研究的前两年【签知情同意书时间】)的肿瘤组织或进行肿瘤组织活检;
8 经CT或磁共振成像(MRI)评估,存在至少1个影像学可测量的淋巴结或结外恶性肿瘤病灶(结内病灶定义为长径>1.5cm,短径≥1.0cm;结外病灶长径>1.0cm);
9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2;
10 血液学指标符合以下条件,且检测前14天内无生长因子的支持治疗、输血或血制品:a.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 × 10^9/L;b.血红蛋白≥ 9 g/dL;c.血小板计数> 75 × 10^9/L;
11 肾功能满足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或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ULN)×1.5。肌酐清除率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进行计算: (女性)(140-年龄)×体重(kg)×0.85/72×血清肌酐(mg/dL);(男性)(140-年龄)×体重(kg)/72×血清肌酐(mg/dL);
12 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且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
13 肝功能符合:a.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无肝转移者ALT和AST≤正常值上限×2.5,有肝转移者ALT和AST≤正常值上限×5;b.总胆红素(TBIL)≤正常值上限×1.5(已知患者Gilbert病且血清胆红素水平≤3倍ULN的患者可入组)。
14 育龄期女性在首次服药前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男性患者及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签署研究知情同意起至末次研究药物治疗后90天内,必须进行充分的避孕措施。详细信息请参见5.3章节避孕措施、育龄女性的定义和避孕要求;
15 从筛选开始,整个试验期间至末次给药后90天内,女性患者必须同意不能哺乳且无捐助卵子计划,男性患者不可以捐精。
排除标准
1 组织病理学确诊的3b级滤泡性淋巴瘤,或转化为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临床上怀疑疾病转化,需要重新进行组织检查确认;
2 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或存在此类病史;
3 前期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而毒性反应仍未恢复者(根据NCI-CTCAE 5.0毒性反应未恢复至≤1级,脱发、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和血小板除外;对于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请参考入选标准第10条
4 未经控制的全身性感染或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感染;
5 既往接受过艾贝司他(abexinostat)治疗或其他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抑制剂治疗;接受过CAR-T细胞治疗;
6 首次给药前7天内接受过类固醇激素(剂量相当于泼尼松>20mg/天)治疗;28天内进行过化疗、靶向治疗,14天内进行过放疗;28天内接受抗体治疗
7 不能吞服片剂或存在显著影响胃肠道功能的疾病,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包括但不限于吸收不良综合征,难以控制的恶心或呕吐,大面积胃或小肠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发病年龄小于60岁)、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PPI类抑酸药物的胃部疾病、症状性炎性肠病,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等;
8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首次给药前6个月进行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
9 筛选时有活跃的移植物抗宿主病;
10 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大手术(在中国,外科大手术的定义参照2009年5月1日施行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3级和4级手术,详见附录7);
11 证据表明可能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丙型(HCV)肝炎病毒感染(聚合酶链反应PCR RNA显示阳性);对于乙肝感染病人的排除要求如下:HIV:入选: Antibody(-);排除: Antibody (+);HBV:入选:HBsAg(-)、HBsAg(+):HBV DNA<10000copies/ml (2000 IU/ml);建议咨询肝病医师或传染病医师进行治疗与处理;排除:HBsAg(+):HBV DNA≥10000copies/ml(2000 IU/ml);HCV:入选:Antibody(-)、Antibody (+):HCV RNA阴性;排除:Antibody (+):HCV RNA阳性;
12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末次用药后90天内计划妊娠或哺乳;
13 筛选时有以下任何一种心脏损害:a.纽约心脏学会分级心功能分级(NYHA)Ⅲ到Ⅳ级;b.首剂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未控制的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心肌梗死;c. Fridericia公式计算QTc间期延长(男性> 450 毫秒;女性> 470 毫秒);d.二度II型房室传导(AV)阻滞、三度房室传导(AV)阻滞或PR 间期>250 msec等;e.可能增加 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 综合征,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40 岁前不明原因猝死;f.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14 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禁用药物或使用禁用药物未超过5个半衰期(以时间更短的为准),见方案6.13章节 禁用药物/疗法;
15 除滤泡性淋巴瘤外还伴随其他恶性肿瘤病史,已经得到有效控制≥3年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原位癌及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16 已知对研究药物的同类药物和辅料成分有急性或延迟性超敏反应;
17 根据研究者判断,患者存在不稳定或可能影响其安全性或研究依从性的任何疾病或医学状态,如未控制的高血压,未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出血等。
18 首次给药前30天内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任何干预性临床研究,以时间更长的为准。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对甲苯磺酸盐艾贝司他(abexinostat)口服薄膜衣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二次,每次80mg;用药时程:每个28天治疗周期中的第1-7天和第15-21天服药,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患者撤销知情同意、研究者认为患者不应该继续用药、失访、死亡或终止研究,以先发生者为准。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不适用
用法用量:不适用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客观缓解率(ORR) 参照Lugano 2014标准,为2个治疗周期结束或之后出现的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患者所占的比例。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缓解持续时间(DOR) 参照Lugano 2014标准,为肿瘤第一次评估为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至第一次评估为疾病进展或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所持续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2 基于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参照Lugano 2014标准,为2个治疗周期结束或之后出现的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患者所占的比例。 有效性指标
3 无进展生存期(PFS) 参照Lugano 2014标准,治疗开始至疾病进展或死亡所持续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4 最佳总疗效(BOR) 参照Lugano 2014标准,为2个治疗周期结束或之后评估的最佳疗效; 有效性指标
5 总生存期(OS) 为治疗开始至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或最后一次联系所持续的时间(失访患者为最后一次随访时间; 有效性指标
6 不良事件 首次服药至出组 安全性指标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石远凯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010-87788293 Email syuankaipumc@126.com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邮编 100021 单位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石远凯 中国 北京 北京
2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张明智 中国 河南 郑州
3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清媛 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
4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曹军宁 中国 上海 上海
5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席亚明 中国 甘肃 兰州
6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高玉环 中国 河北 石家庄
7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克晓燕 中国 北京 北京
8 河南省肿瘤医院 李玉富 中国 河南 郑州
9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李振宇 中国 江苏 徐州
10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胡建达 中国 福建 福州
11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常春康 中国 上海 上海
12 临沂市肿瘤医院 王珍 中国 山东 临沂
13 中日友好医院 李振玲 中国 北京 北京
14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高亚杰 中国 辽宁 大连
15 浙江省肿瘤医院 杨海燕 中国 浙江 杭州
16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金川 中国 广东 广州
17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苏航 中国 北京 北京
18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吴裕丹 中国 广东 广州
19 浙江邵逸夫医院 潘宏铭 中国 浙江 杭州
20 海南省人民医院 林丽娥 中国 海南 海口
21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影 中国 吉林 长春
22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 冯茹 中国 广东 广州
23 天津市人民医院 王庆华 中国 天津 天津
24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张洪 中国 四川 成都
25 南通市肿瘤医院 徐小红 中国 江苏省 南通市
26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钱文斌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3-04
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1-15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96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44 ;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0-06-1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6-17;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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