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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6-12

北京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在恶性淋巴瘤I期研究

北京北京肿瘤医院开展的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信息,需要患者受试者,主要适应症为恶性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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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201153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苏丽雅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0-06-12
申请人名称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201153
相关登记号 CTR20200202;
药物名称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恶性淋巴瘤
试验专业题目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JS004)在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患者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在恶性淋巴瘤I期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JS004-002-I;V1.1 方案最新版本号 暂无
版本日期: 暂无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2
3
4
联系人姓名 苏丽雅 联系人座机 18001300597 联系人手机号 暂无
联系人Email liya_su@junshi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2座17层1705室 联系人邮编 201210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价JS004治疗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观察JS004在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患者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和Ⅱ期推荐剂量。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0岁(包含18和70岁),男女均可
3 病理学确诊的恶性淋巴瘤
4 复发/难治患者,包括:1)自体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进展者;2)无法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者,须经系统性二线治疗失败,包括无效(SD或者PD),或者复发进展;3)B细胞淋巴瘤患者,既往须使用过利妥昔单抗
5 ECOG:0~1
6 预期生存期≥12周
7 至少一个符合2014版Lugano评效标准要求的可测量病灶
8 自愿知情同意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对于无法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的患者,可提供2年内存档样本
9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方案规定的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
10 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 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 已知对大分子蛋白质制剂或JS004组成成分过敏的患者
2 既往接受过抗BTLA或抗HVEM抗体治疗
3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4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抗肿瘤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待6周)、放疗、激素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JS004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制剂。可接受激素治疗非肿瘤相关疾病(如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以及激素替代疗法等)。不影响疗效评价前提下,可接受对孤立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治疗(如局部手术或放疗)
5 因免疫相关不良反应而中止既往免疫治疗的患者
6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但皮质类固醇喷鼻剂、吸入剂或≤10 mg/日全身性泼尼松及相当用量同类药物治疗除外
7 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8 JS004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9 JS004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恶性肿瘤。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
10 存在症状性、未治疗或需要接受持续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既往接受治疗者,入组前临床稳定至少4周、排除新发或扩大转移证据并停用类固醇治疗的,可以入组
11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消退至基线、NCI-CTCAE 5.0规定的0~1级(除脱发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12 既往2年内患有自身免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或多发性硬化
13 存在速发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14 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15 合并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的或活动性感染、原因不明的发热> 38.5°C(肿瘤性发热受试者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研究)、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3的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受控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
16 既往或当前存在活动性肺结核、药物诱导性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
17 存在活动性炎症性肠病史(如克罗恩氏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18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19 存在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证据的患者。HBsAg阳性,或既往HBV感染者HBcAb阳性且HBsAg阴性经治疗后, HBV DNA拷贝数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者;既往HCV感染者筛选期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20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1 合并白癜风、脱发和经激素替代治疗已控制的内分泌缺陷的患者,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可以入组。合并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关节病、舍格林综合征、局部用药后已控制的乳糜泻和银屑病的患者,以及抗核抗体(ANA)、抗甲状腺抗体等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患者,应评估靶器官是否受累及是否需要全身性治疗,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
22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受试者权益、安全、依从性、签署知情同意能力及影响研究结果解读的任何其他医学(如呼吸、代谢、先天性、内分泌或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精神或社会因素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3周为一周期。0.3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2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3周为一周期。1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3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3周为一周期。3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4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3周为一周期。10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安全性评估: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按照CTCAE5.0分级);3级或3级以上的不良事件发生率 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2 MTD和RP2D 剂量爬坡阶段,所有 剂量组首次用药后的3周内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包括但不限于Cmax、Cmin、Tmax、AUC0-∞、AUC0-t、AUC0-21d、t1/2、CL、Vss和Rac等参数 第1周期9个采血点,第2周期2个,第3周期无需PK采样。第4周期同第一周期,第6、8、12、16周期同第2周期,及治疗结束访视和末次给药后90天采集血样 有效性指标
2 CD3+、CD4+CD45RA+、CD8+CD45RA+、CD3-CD20+、CD3-CD56+细胞的BTLA受体占有率(RO) 初次给药前1h内、初次给药开始后24h(±1h)及168h(第8天,±8h ),第2、4、6、8周期给药前1h内,治疗结束(±7天)及安全性随访访视 有效性指标
3 JS004对外周血细胞因子(IFN-γ、IL-8、IL-4、IL-6、IL-10、TNF-α等)的影响 初次给药前1h内、初次给药开始后24h(±1h) 有效性指标
4 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等 在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后每9周(± 7天)进行肿瘤影像学评估 有效性指标
5 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 在第1、2、4、6、8、12、16周期输注前1 h内、此后每8个周期输注前1 h内以及治疗结束访视后90天(±7天)采集血样用于免疫原性分析 有效性指标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朱军;医学博士 学位 暂无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010-88140650 Email zhujun3346@163.com 邮政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2 号
邮编 100142 单位名称 北京肿瘤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北京肿瘤医院 朱军 中国 北京 北京
2 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 马军 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5-06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4-51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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