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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1-12-31

上海SEP-363856II期临床试验-一项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研究

上海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的SEP-363856II期临床试验信息,需要患者受试者,主要适应症为精神分裂症急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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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213353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贾晓蔓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1-12-31
申请人名称 Sunovion Pharmaceuticals Inc./ UPM Pharmaceuticals, Inc./ Kanae Co., Ltd./ 住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213353
相关登记号 暂无
药物名称 SEP-363856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精神分裂症急性精神病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精神分裂症急性精神病患者中评价 SEP-363856 的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平行组、安慰剂对照、固定剂量、多中心研究,之后进入开放性延长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DA8012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2.00
版本日期: 2021-01-0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2
3
4
联系人姓名 贾晓蔓 联系人座机 010-57322075 联系人手机号 13269961601
联系人Email jiaxm@dsmpharm.com.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601 联系人邮编 100025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疗效目的 通过测定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评分,评价在急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中固定剂量SEP-363856与安慰剂相比的疗效 次要疗效目的 通过测定临床总体印象-严重程度(CGI-S)评分,评价在急性精神分裂症精神病患者中固定剂量SEP-363856与安慰剂相比的疗效 其他疗效目的 通过测定PANSS总评分及CGI-S评分评价在急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中灵活剂量SEP-363856的长期有效性;通过测定分量表/Marder因子/Lindenmayer五因子模型/PANSS UPSM因子等评分及简明阴性症状量表和Montgomery-Asberg抑郁评定量表的总评分评价在急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中固定剂量的疗效和灵活剂量SEP-363856的长期有效性 安全性目的 总体AE、严重AE,和导致停药的AE的发生率 药代动力学目的 利用血浆SEP-363856浓度进行群体药代动力学(POPPK)分析 通过POPPK/药效学方法探索PANSS总评分和血浆SEP-363856暴露量之间的关系 探索CYP2D6代谢者状态对SEP-363856血浆暴露量的影响 完成6周双盲期的患者可以进入12周的开放期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必须充分了解并理解研究的目的、程序及可能的获益和风险,并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活动之前给出书面知情同意。如果在采集知情同意时根据当地法规受试者被视为未成年人,除获取受试者的书面同意外,还将获取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2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同意时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含18岁和65岁)的男性或女性。
3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必须满足通过筛选时的临床访谈确定的精神分裂症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标准
4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筛选和基线时的CGI-S评分须≥4(中度疾病)。
5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筛选和基线时PANSS总评分须≥80,而且两项或以上下列PANSS项目的PANSS项目评分须≥4(中度):妄想(P1)、概念紊乱(P2)、幻觉(P3)和思维内容异常(G9)。
6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必须有精神病症状急性加重(在为本研究提供知情同意之前2个月内)。急性加重应包括: n在一个或多个方面(如职业、社会或者个人护理或卫生)功能明显恶化。 n如果受试者在筛选时出于治疗精神病急性加重的目的住院治疗,则在筛选前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连续两周。 n注:对于因与精神病急性加重无关的原因住院治疗两周以上的受试者,如果该住院治疗因精神病急性复发之外的不良状况导致,则可予以纳入。例如,出现急性加重并转至急诊科的长期住院受试者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7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既往曾住院治疗超过 3 次的受试者只有在获得医学监查员批准后才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8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筛选时,女性受试者的血清妊娠测试结果须为阴性。
9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30 天内采取高效可靠的避孕措施。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将遵循这一要求。避孕要求将在第 10.5 节中详细说明。
10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男性受试者须同意在筛选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30 天内避免使人受孕并采取高效避孕措施。避孕要求将在第 10.5 节中详细说明。
11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依研究者认为,基于筛选病史、身体检查 (PE)、生命体征、ECG 和临床实验室检查值(血液学、血生化和尿分析),受试者总体上健康。
12 一、双盲期的入选标准: n在随机化分组之前,受试者资格须由申办者或申办者代表审查和批准(第 10.8 节)
13 二、开放性期的入选标准: n必须已完成双盲期的 6 周研究治疗和第 9 次访视时的所有计划评估。
14 二、开放性期的入选标准: n第 9 次访视时,女性受试者的尿液妊娠测试结果须为阴性。
15 二、开放性期的入选标准: n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30 天内采取高效可靠的避孕措施。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将遵循这一要求。避孕要求将在第 10.5 节中详细说明。
16 二、开放性期的入选标准: n男性受试者须同意在筛选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30 天内避免使人受孕并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筛选和基线之间 PANSS 总评分下降(症状改善)≥20%。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 25 节,附录 VI。
2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除精神分裂症之外的 DSM-5 诊断或存在与 DSM-5 诊断相符的症状。排除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过去 12 个月内的酒精使用障碍;过去 12 个月内的物质(尼古丁或咖啡因除外)使用障碍;或伴随终生的显著物质滥用情况,且研究者认为这可能会对大脑或其他身体系统造成显著且潜在永久的影响;重度抑郁症、双相 I 或 II 型疾病、分裂情感性障碍、强迫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轻度至中度情绪烦躁不安或焦虑症状是允许的,只要这些症状并不是主要治疗的重点。
3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根据筛选前 1 年内对按照标签足量给药至少 4 周(连续 28 天)的两种或以上市售抗精神病药物没有应答,研究者判断对于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耐药。
4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在筛选(即,过去一个月 [30 天])或基线(即,自上次访视以来)时对 C-SSRS 评估“自杀想法”第 4 项(有行动意图但无具体计划的主动自杀意念)或第 5 项(有具体计划和意图的主动自杀意念)回答为“是”。
5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存在伤害自己、他人或物品的重大风险。
6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筛选前 6 个月内曾自杀未遂。
7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受试者非自愿住院治疗。
8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在随机化分组之前,已在 3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精神药物或具有精神作用的药物的治疗,最长洗脱期为 10 天,或者,预期在参与这项研究期间需要使用精神药物或具有精神作用的药物,其中不包括第 10.3.2 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药物”中所指定的药物。下列药物有额外洗脱期要求,如下所述: n在随机化分组前至少 28 天必须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MAOI)。 n在随机化分组前至少 28 天必须停用氟西汀。 n长效抗精神病药物必须在筛选访视前至少停药一个治疗周期或在筛选访视前至少 30 天停药(以较长者为准)。
9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具有出于任何原因使用氯氮平治疗的病史
10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针对大多数当前疾病发作(急性加重),已接受的抗精神病药物总剂量相当于 ≥12.0 mg/天的氟哌啶醇。如果接受等效于 ≥12.0 mg/天的氟哌啶醇的抗精神病药物的时间少于 2 周,且使用高剂量的原因为急性激越或因类似原因而需要对受试者的病情进行管理,在咨询医学监查员后,该受试者可能符合资格。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 22 节,附录 III。
11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在筛选前 3 个月(90 天)内曾接受电休克治疗 (ECT) 治疗,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 ECT。
12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限制受试者完成和/或参与研究能力的任何临床上显著的不稳定医疗状况或任何临床上显著的慢性疾病: n临床上显著或不稳定的血液学(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或出血性疾病、肾脏、代谢、内分泌、肺、胃肠道、泌尿系统、心血管(包括不稳定高血压)、肝脏、神经系统或过敏性疾病(给药时季节性过敏除外)。 n注:任何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或病症(包括高血压)的受试者(即使处于控制下且被认为稳定)必须在研究随机化分组之前获得医学监查员的批准。 n有神经抑制剂恶性综合征病史。 n筛选访视前 5 年内有恶性肿瘤史,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 n有任何持续时间的垂体瘤病史。 n受试者有可能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胃肠动力或 pH 值的不良状况或既往胃肠外科手术(例如,胆囊切除术、迷走神经切断术或肠道切除术)病史。 n有吸收不良史。 n具有临床意义的 12 导联 ECG 异常,可能危及受试者完成研究的能力或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筛选 12 导联 ECG 证明以下任何一项:心率 >100 次/分钟、心率 120 毫秒、QTcF >450 毫秒(男性)、QTcF >470 毫秒(女性)或 PR >220 毫秒。ECG 集中判读为“异常,显著”或“异常,可能显著”的受试者必须获得医学监查员的批准 n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血清反应阳性病史 n患有 I 型糖尿病或胰岛素依赖型 II 型糖尿病。
13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14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筛选或基线时仰卧位收缩压 ≥140 mmHg和/或仰卧位舒张压 ≥90 mmHg。筛选期和基线时各允许重复测量一次血压。筛选时的重复测量结果可用于确定受试者资格。如有需要,可在筛选期内的不同天进行筛选时的重复进行血压测量
15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根据研究者确定,筛选时有任何临床上显著的异常实验室检查值(血液学、血生化和尿分析)。 n注:允许在筛选期进行复检,在医学监查员批准后,该复检可用于确定受试者的资格;但是,除非由于实验室样本处理方面的技术问题或中心实验室运输或检查延迟而需要重复检查,否则筛选期不会因重复实验室检查而延长。对于有疑问的异常结果,将在纳入受试者前与医学监查员讨论。
16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临床和实验室评价显示有急性肝炎、临床上显著的慢性肝炎或临床上显著的肝功能损伤证据。排除筛选时丙型肝炎抗体检查呈阳性且丙型肝炎确认检查呈阳性或不确定的受试者。排除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受试者。
17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筛选时存在以下值: 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或天门冬氨酸转移酶 (AST) 大于等于中心实验室提供的参考范围上限的 3 倍 n血液尿素氮 (BUN) 或血清肌酐大于等于中心实验室提供的参考范围正常值上限的 1.5 倍 n空腹血葡萄糖 ≥126 mg/dL (7.0 mmol/L) 或 HbA1c ≥7.0% n催乳素浓度 >200 ng/mL n注:对于筛选时催乳素水平 >100 ng/mL 且 ≤200 ng/mL 的受试者,仅在与医学监查员讨论确保排除催乳素水平升高的非精神药物相关原因之后,方符合入选资格。
18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筛选时药物滥用的检测结果呈阳性。但是,如果研究者确定检查呈阳性是由处方药所致,则可能不会因尿药物筛查 (UDS) 阳性而排除受试者。排除筛选时大麻素(四氢大麻酚或大麻二酚)检查呈阳性的受试者
19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在签署知情同意前 3 个月(90 天)内曾入组任何干预性临床研究,包括上市后临床研究,或在筛选访视时入组任何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
20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之前接受过 SEP-363856。
21 一、双盲期的排除标准 : n研究者认为在任何方面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22 二、开放性期的排除标准 : n在第 9 次访视时对 C-SSRS 评估“自杀想法”第 4 项(有行动意图但无具体计划的主动自杀意念)或第 5 项(有具体计划和意图的主动自杀意念)回答为“是”。
23 二、开放性期的排除标准 : n在第 9 次访视时有临床上显著的异常,包括 PE、生命体征、ECG 或实验室检查,而且研究者与医学监查员协商认为不适合允许其参加本研究。 n注:在收到中心实验室的实验室检查值验证和 ECG 中心读片结果前,受试者可进入本研究,但是,在收到并审查实验室和 ECG 数据后,符合这一排除标准的任何受试者均须中止研究。在这类情况下,无需记录方案偏离。
24 二、开放性期的排除标准 : n第 9 次访视时 UDS 呈阳性。但是,对于 UDS 结果呈阳性的受试者,如果研究者认为阳性检查结果由处方药所致,则无需排除该受试者。排除在第 9 次访视时大麻素(四氢大麻酚或大麻二酚)检查呈阳性的受试者。 n注:在收到中心实验室的 UDS 结果验证前,受试者可进入本研究,但是,在收到并审查 UDS 数据后,符合这一排除标准的任何受试者均须中止研究。在这类情况下,无需记录方案偏离。
25 二、开放性期的排除标准 : n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26 二、开放性期的排除标准 : n研究者认为存在较高的不依从风险。
27 二、开放性期的排除标准 : n研究者认为在任何方面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SEP-363856
英文通用名:SEP-363856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75mg
用法用量:在双盲期,所有剂量的研究药物将包括匹配的SEP-36385650或75mg片剂或匹配的安慰剂片剂(旨在维持盲态),每日一次口服给药;在开放性阶段,由SEP-36385650或75mg片剂组成的所有剂量的研究药物均将每日一次口服给药,受试者将在每晚睡前约同一时间口服研究药物,服用时可随餐或不随餐。
用药时程:一日一次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SEP-363856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SEP-363856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NA
用法用量:在双盲期,所有剂量的研究药物将包括匹配的SEP-36385650或75mg片剂或匹配的安慰剂片剂(旨在维持盲态),每日一次口服给药;在开放性阶段,由SEP-36385650或75mg片剂组成的所有剂量的研究药物均将每日一次口服给药,受试者将在每晚睡前约同一时间口服研究药物,服用时可随餐或不随餐。
用药时程:一日一次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第 6 周时 PANSS 总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第 6 周时 CGI-S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李冠军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18017311256 Email liguanjun66@126.com 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
邮编 200030 单位名称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李冠军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 天津市安定医院 王立娜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3 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安定医院 胡昌清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4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杨栋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5 西安精神卫生中心 吴斌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6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张鸿燕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7 山东戴庄医院 翟金国 中国 山东省 济宁市
8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郑英君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9 Tokushukai Hino Hospital Baba, Atsuomi 日本 Kanagawa-ken Yokohama-shi
10 Kuramitsu Hospital Tamaru, Noriko 日本 Fukuoka-Ken Fukuoka-shi
11 Nishi Kumagaya Hospital Suzuki, Hayato 日本 Saitama-Ken Kumagaya-shi
12 Inokuchi Noma Hospital Matsuoka, Hironobu 日本 Fukuoka-Ken Fukuoka-shi
13 NHO Ryukyu Hospital Nakai, Minori 日本 Okinawa-Ken Kunigami-gun
14 Shiranui Hospital Matsushita, Michihiko 日本 Fukuoka-Ken Omuta-shi
15 Nishiurakai Keihan Hospital Nishiura, Hiroyuki 日本 Osaka-Fu Moriguchi-shi
16 Seijinkai Seinan Hospital Fukasawa, Takashi 日本 Aomori-Ken Hachinohe-shi
17 Rainbow & Sea Hospital Shindo, Taro 日本 Saga-Ken Karatsu-shi
18 Mental Support Soyokaze Hospital Yoshida, Tomotaka 日本 Nagano-Ken Ueda-shi
19 Nagaokai Neyagawa Sanatorium Matsumoto, Naohiko 日本 Osaka-Fu Neyagawa City
20 NHO Hizen Psychiatric Medical Center Murakawa, Ryo 日本 Saga-Ken Kanzaki-gun
21 Kosaka Hospital Azuma, Hitoshi 日本 Osaka-Fu Higasiosaka City
22 Midorikai Narimasu Kosei Hospital Tenjin, Yuya 日本 Tokyo Itabashi-ku
23 Hotei Hospital Takakura, Masashi 日本 Aichi-Ken Konan-shi
24 Kohnodai Hp., National Center for Global Health and Medicine Enomoto, Tetsuro 日本 Chiba-Ken Ichikawa-shi
25 Asakayama Hospital Taniguchi, Norio 日本 Osaka-Fu Sakai-shi
26 Osaka Institute of Clinical Psychiatry Shin-abuyama Hospital Kikuyama, Hiroki 日本 Osaka-Fu Takatsuki-Shi
27 Takeda General Hospital Osonoe, Koichi 日本 Fukushima-ken Aizuwakamatsu-shi
28 Akita City Hospital Naito, Shingo 日本 Akita-Ken Akita-shi
29 Akino Hospital Kinoshita, Osami 日本 Yamagata-Ken Tendo-shi
30 Yamadakai Yatsushiro Kosei Hospital Miyamoto, Kenshiro 日本 Kumamoto-Ken Yatsushiro-shi
31 Washinkai Shonan Hospital Miyasaka, Yoshio 日本 Nagano-Ken Matsumoto-shi
32 Shiga University of Medical Science Hospital Ozeki, Yuji 日本 Shiga-Ken Otsu-shi
33 Daijikai Mihara Hospital Oyamada, Takahiro 日本 Hiroshima-ken Mihara-shi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6-23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8 ; 国际: 480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3 ;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3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2021-04-2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2021-05-12;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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