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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7-02-18

广州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胶囊其他临床试验-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Ib期临床试验

广州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开展的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胶囊其他临床试验信息,需要患者受试者,主要适应症为EGFR TKI治疗耐药后T790M突变为阴性的IIIB期或IV期非小细胞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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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160875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张琪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7-02-18
申请人名称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160875
相关登记号 CTR20131150,
药物名称 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胶囊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HL1300078
适应症 EGFR TKI治疗耐药后T790M突变为阴性的IIIB期或IV期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专业题目 单臂、开放、剂量递增,评估宁格替尼联合吉非替尼在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PK特性和初步药效学特征
试验通俗题目 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Ib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PCD-DCT053-16-001;V7.1; 方案最新版本号 V7.4
版本日期: 2020-07-2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联系人姓名 张琪 联系人座机 0769-88615888-2534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zhangqi@hec.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中路368号东阳光科技园临床部 联系人邮编 510250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1) 评估ⅢB期或Ⅳ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联用吉非替尼与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CT053PTSA)的安全性; 2) 评估与吉非替尼联用时,CT053PTSA在NSCLC患者中的DLT和MTD; 3) 推荐CT053PTSA联用吉非替尼在NSCLC患者的后续临床试验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他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年龄和性别:≥18周岁,性别不限;
2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ⅢB期(局部治疗无效)或Ⅳ期(转移性)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采用国际肺癌研究协会第七版分期标准),仅有痰细胞学依据的患者应排除;
3 经已获批上市的或在研的EGFR TKI治疗后耐药的受试者。具体为:1)既往接受过第一代(如厄洛替尼、吉非替尼、埃克替尼等)或第二代(如阿法替尼、达克替尼等)或其他在研的EGFR TKI治疗,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或者,2)经已上市(国内或国际)的第三代EGFR TKI(如奥希替尼)至少治疗6周,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4 受试者末次EGFR TKI耐药后接受的化疗方案总数≤2个;
5 末次EGFR TKI耐药后肿瘤组织/细胞样本的分子学检测结果为EGFR基因敏感突变阳性、T790M阴性;
6 对于仅经第一代和/或第二代EGFR TKI和/或其他在研的EGFR TKI耐药的受试者,需同时满足耐药后 c-Met GCN ≥ 6或者c-Met成簇扩增(采用中心实验室的c-Met FISH检测);对于经已上市(国内或国际)的第三代EGFR TKI治疗耐药的受试者,c-Met GCN不限定;
7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注:既往放疗肿瘤病灶一般不视为可测量病灶,仅在放疗后出现明确进展时方可视为可测量;
8 从之前的化疗、靶向治疗、放疗或手术治疗等的毒性反应中恢复(依据NCI CTCAE V4.03标准≤1级,脱发除外);
9 ECOG评分为0或1分;
10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11 血常规: 不需要生长因子支持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 ≥ 1.5×109/L; 血小板(PLT) ≥ LLN; 不需要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血红蛋白(Hb) ≥ 90 g/L;肝功能: ALT和AST ≤ 2.5×ULN(肝转移患者,则ALT和AST可放宽至 ≤ 5.0×ULN); 血清胆红素 ≤ 1.5×ULN;肾功能: 血清肌酐≤ 1.5 × ULN;尿常规尿蛋白≤1+;若尿常规尿蛋白≥2+,则需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小于1g。电解质:LLN ≤ 血钾 ≤ ULN;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 L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12 受试者需愿意提供已有的有效诊断证据和已有的末次EGFR TKI治疗耐药后的肿瘤组织标本,如受试者不能提供足够的末次EGFR TKI治疗耐药后的肿瘤组织切片,需接受肿瘤组织活检。
13 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开始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EGFR TKI治疗(吉非替尼除外);
2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EGFR-TKI除外)、免疫抗肿瘤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等)、放疗、大手术治疗的患者;
3 开始给药前6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的患者;
4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和/或计划参加试验后接受活疫苗者;
5 既往接受过针对c-Met或Axl靶点药物(如克唑替尼、卡博替尼、沃利替尼、INC280等)治疗者;
6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试验药物或正在接受其它临床试验药物治疗(参与一项研究的总生存期随访患者除外);
7 需要当前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未经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确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但经治疗未稳定4周以上;注:无需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可入选。
8 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9 有间质性肺病或放射性肺炎;
10 需要两种以上药物控制的高血压患者,或者筛选期至少间隔1小时以上的两次血压测量均值为收缩压 > 140 mmHg或舒张压 > 90 mmHg;
11 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12 NCI CTCAE 4.03 ≥ 2级的心律失常,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男性QTcF > 450 ms,女性QTcF > 470 ms(QTc采用Fridericia校正公式QTcF=QT/RR0.33计算)者;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或先天性QT延长综合征史的患者;
13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例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14 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患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给药前2个月内存在明显的咳鲜血或每日咯血量达半茶匙(2.5 mL)以上;
15 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6 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以下任意以一种疾病者: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或外周动脉搭桥植入手术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事件等;
17 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肺栓塞者;
18 既往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即使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甲状腺功能仍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19 有其他恶性肿瘤(除NSCLC外)病史,不包括:可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或任何已治愈(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
20 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且处于乙肝活动期的患者(HBV-DNA≥104 cps/mL或≥2000 IU/mL );
21 研究者判断有严重电解质紊乱患者;
22 研究者或申办者认为患有其它急性严重或慢性医学或心理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或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及男性。
24 禁用治疗和/或药物:1)应用抗凝剂(静脉留置管的封管除外)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他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2)同时应用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传统中药;3)需每日吸氧者;4)需长期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局部使用的除外)者;
25 其它:1)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2)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试验的伴随疾病。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胶囊10mg规格
用法用量:剂型:胶囊规格:10mg/粒10mg*18粒/板,口服,每天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共设3个剂量递增组:60mg,80mg,100mg.用药时程: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为止。
2 中文通用名: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胶囊50mg规格
用法用量:剂型:胶囊规格:50mg/粒10mg*10粒/板,口服,每天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共设3个剂量递增组:60mg,80mg,100mg.用药时程: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为止。
3 中文通用名:吉非替尼片英文名:GefitinibTablet、Iressa、ZD1839
用法用量:剂型:片规格:250mg/片250mg*10片/板,250mg,口服,每天一次用药时程: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为止。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NA
用法用量:本试验不设对照组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DLT(剂量限制性毒性) 第1治疗周期内(28天) 安全性指标
2 MTD(最大耐受剂量) 第1治疗周期内(28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药代动力学参数 第1治疗周期内及后续周期第29天时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2 肿瘤治疗获益评价(CR/PR/SD) 第1,3,5,7......周期末 有效性指标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张力 博士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教授
电话 13902282893 Email zhangli@sysucc.org.cn 邮政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肿瘤防治中心2号楼16楼
邮编 510060 单位名称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张力 中国 广东 广州
2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 谢波 中国 广东 广州
3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常建华 中国 上海 上海
4 河南省肿瘤医院 杨树军 中国 河南 郑州
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冯国生 中国 广西 南宁
6 福建省肿瘤医院 黄诚 中国 福建 福州
7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林晓燕 中国 福建 福州
8 海南省人民医院 王琳 中国 海南 海口
9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马海清 中国 广东 珠海
10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方健 中国 北京 北京
11 江苏省人民医院 刘连科 中国 江苏 南京
1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任军 中国 北京 北京
13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曾珊 中国 湖南 长沙
14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董晓荣 中国 湖北 武汉
15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崔久嵬 中国 吉林 长春
16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周建英 中国 浙江 杭州
17 湖北省肿瘤医院 胡艳萍 中国 湖北 武汉
18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 中国 吉林 长春
19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张树才 中国 北京 北京
20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张力 中国 北京 北京
21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胡毅 中国 北京 北京
2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沈虹 中国 浙江 杭州
23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章龙珍 中国 江苏 徐州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16-04-29
2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6-06-06
3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6-11-30
4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7-12
5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04-09
6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3-15
7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10-16
8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11-20
9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0-03-11
10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9-27
11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9-28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8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6-11-1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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