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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07-15

上海AST-3424II期临床试验-AST-3424治疗恶性肿瘤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

上海上海市东方医院开展的AST-3424II期临床试验信息,需要患者受试者,主要适应症为恶性肿瘤患者,包括肝细胞癌、T细胞白血病、外周T细胞淋巴瘤、前列腺癌、膀胱癌、肾细胞癌、胃癌、食道癌、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子宫内膜癌、结外NK/T细胞淋巴瘤、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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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191399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郝静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9-07-15
申请人名称 深圳艾欣达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191399
相关登记号 CTR20191371
药物名称 AST-3424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恶性肿瘤患者,包括肝细胞癌、T细胞白血病、外周T细胞淋巴瘤、前列腺癌、膀胱癌、肾细胞癌、胃癌、食道癌、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子宫内膜癌、结外NK/T细胞淋巴瘤、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AST-3424治疗恶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疗效以及与AKR1C3酶表达相关性的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AST-3424治疗恶性肿瘤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AST-3424-0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4.0版
版本日期: 2020-06-09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联系人姓名 郝静 联系人座机 0755-26069007 联系人手机号 13207649065
联系人Email claire.hao@ascentawits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园区10号楼10层1003号 联系人邮编 518000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根据受试者的客观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和无进展生存期, 初步评估AST-3424单药治疗肝细胞癌等恶性肿瘤的疗效;次要目的:评估单药治疗肝细胞癌等恶性肿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讨肿瘤组织经免疫组织化学确定的AKR1C3表达与疗效之间的关系;探索性目的评估受试者接受单药治疗后的疼痛缓解程度及止痛药使用变化。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及有效性研究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NA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男性或女性,年龄≥18周岁。
2 病理组织学确诊,无法通过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控制的晚期HCC。
3 既往接受过标准的系统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索拉非尼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仑伐替尼、瑞戈非尼和/或纳武单抗,出现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拒绝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4 至少有一处符合RECIST 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既往放疗过的病灶不可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的影像学进展。
5 能够提供用于AKR1C3表达分析的病理蜡块或切片(包括归档的病理蜡块和切片),并经免疫组织化学确认的肝部肿瘤组织AKR1C3酶表达强阳性。
6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7 预期寿命 ≥12周。
8 伴发或未伴发HBV或HCV感染。 a.t伴发HBV感染的受试者HBV-DNA必须
9 Child-Pugh评分≤6分。
10 无肝性脑病病史。
11 开始使用研究药物之前,既往抗癌治疗的所有毒性(脱发、疲乏或周围神经病变除外)必须均已恢复到1级或基线水平(NCI CTCAE第5版)。
12 实验室检查必须符合以下标准。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14天内,不能通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输入白蛋白对指标进行纠正以满足入组条件。a.血红蛋白≥ 90 g/L, b.血小板计数≥ 80 x 10^9/L, c.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 x 10^9/L, d.血清总胆红素≤3 mg/dL, e.ALT和AST≤5.0× ULN, f.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3或凝血酶原时间延长≤6秒, g.白蛋白≥ 29 g/L, h.根据Cockcroft-Gault等式测得肌酐清除率>50 mL/min.
13 近一年内无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4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应在非哺乳期且治疗开始前5天内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尿液妊娠试验结果呈阳性需要通过血清妊娠试验进行确认)
15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参加研究开始与他们的伴侣一起使用有效的避孕手段(例如:手术绝育或避孕套或隔膜避孕措施与杀精子凝胶或子宫内避孕器结合使用[ IUD]等)直到最后一次用药后的6个月。
16 自愿参加本研究, 充分理解有关风险,依从性好,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软脑膜疾病。如果受试者的CNS转移接受过充分治疗,且在筛选期间通过临床检查和脑部成像(MRI或 CT)确认至少4周稳定,可以参加研究。
2 2年内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癌、其他部位原位癌或自然病史及治疗不会干扰当前研究的安全性或疗效评估的其他肿瘤。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除诊断性手术外的大手术。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手术治疗、化疗、免疫治疗、针对癌症的生物治疗、靶向治疗或激素治疗(亚硝脲或丝裂霉素C治疗需要6周洗脱期;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需要2周洗脱期;小分子靶向治疗,需要2周洗脱期)。
5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研究药物(诊断性或治疗性)或器械研究。
6 研究期间需合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
7 未得到控制的、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
8 已知感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或梅毒阳性。
9 具有临床意义的腹水,定义为通过体格检查发现,并且需要通过腹腔穿刺进行控制,或增加药物干预以维持症状(仅通过影像学检查才能发现腹水的患者可以入选)。
10 怀孕、哺乳或计划怀孕的女性。
11 可能干扰研究进行的伴随疾病或症状,或研究者认为会对患者构成过高风险的身体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胃炎、精神状态的变化或可能干扰患者理解知情同意书的精神异常。
12 既往对乙醇、丙二醇过敏。
13 因任何原因而不愿或不能遵守研究方案的受试者。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AST-3424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mg/瓶,10mg/ml;静脉注射(IV),一天一次;采用I期试验确定的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最长两年。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疗效指标:受试者的ORR,DOR和PFS。 所有数据收集后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安全性和耐受性:不良事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心电图(ECG)、实验室参数、生命体征和体重的变化。 所有数据收集后 安全性指标
2 肿瘤组织中AKR1C3的表达(IHC)与疗效之间的关系 所有数据收集后 有效性指标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李进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13761222111 Email lijin@csco.org.cn 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5门6层
邮编 200120 单位名称 上海市东方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市东方医院 李进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 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 秦叔逵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09-03
2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4-04
3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11-06
4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0-27
5 东部战区总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1-17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6-31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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