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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5-02-28

上海拉考沙胺片III期临床试验-评价用于部分性癫痫成人患者的III期研究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开展的拉考沙胺片III期临床试验信息,需要患者受试者,主要适应症为部分性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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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130022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申请人联系人 殷怡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5-02-28
申请人名称 UCB Pharma SA/ Schwarz Pharma Produktions-GmbH/ 优时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130022
相关登记号 暂无
药物名称 拉考沙胺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部分性癫痫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拉考沙胺作为联合治疗用于部分性癫痫成人患者(伴或不伴继发性全面性发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III期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用于部分性癫痫成人患者的III期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EP0008 方案最新版本号 暂无
版本日期: 暂无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2
3
联系人姓名 殷怡 联系人座机 010-83496229 联系人手机号 暂无
联系人Email yi.yin@ucb.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写字楼3803室 联系人邮编 100022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估LCM合并1到3种AED(s)添加治疗(伴或不伴VNS)目前具有不可控癫痫部分性发作对日本和中国受试者(伴或不伴继发性全面性发作)的有效性。评估LCM的安全性及耐受性,LCM有效性及安全性与剂量的关系及稳态时的血药浓度。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6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或其父母或其法定代法在机构审核委员会(IRB)/独立的伦理委员会(IEC)认可的书面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必要时,由未成年者(即,小于20周岁的日本受试者及小于18周岁的中国受试者)在知情同意书或特别同意表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2 受试者或其父母或其法定代法在机构审核委员会(IRB)/独立的伦理委员会(IEC)认可的书面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必要时,由未成年者(即,小于20周岁的日本受试者及小于18周岁的中国受试者)在知情同意书或特别同意表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3 根据研究者判断,认为受试者/法定代表可靠并能依从本方案(例如,能理解并完成日记),访视计划及用药安排
4 根据研究者判断,认为受试者/法定代表可靠并能依从本方案(例如,能理解并完成日记),访视计划及用药安排
5 受试者的脑电图(EEG)及大脑CT扫描图或大脑MRI检查结果与根据国际癫痫发作分(1981)(见17.1部分)级诊断的癫痫部分性发作吻合。在筛查访视前获得的EEG和大脑CT扫描或大脑MRI检查结果均可以接受,不管这些结果是何时获得的。若在筛查访视时未进行EEG及大脑CT扫描或大脑MRI检查,则应在访视2前或访视2时完成该项评估并获得评估结果
6 最低体重为40kg
7 受试者尽管先前使用过至少2种AEDs药物(同时或次第)治疗,必须在前2年内观察到有癫痫部分性发作,并且在进入基线期前的8周期间观察到每28天平均至少有4次部分性发作且“无癫痫发作”持续时间不长于21天。对于简单部分性发作,仅对那些具有运动症状的案例进行评估是否满足入选标准
8 受试者尽管先前使用过至少2种AEDs药物(同时或次第)治疗,必须在前2年内观察到有癫痫部分性发作,并且在进入基线期前的8周期间观察到每28天平均至少有4次部分性发作且“无癫痫发作”持续时间不长于21天。对于简单部分性发作,仅对那些具有运动症状的案例进行评估是否满足入选标准
9 受试者必须使用稳定剂量的至少1种,但不超过3种AEDs 治疗(同期稳定进行的VNS并不计为AED)。VNS应在进入研究前放置了至少6个月。同期合并用AED治疗剂量及VNS设定必须在进入基线期前至少4周期间内保持稳定
10 受试者必须使用稳定剂量的至少1种,但不超过3种AEDs 治疗(同期稳定进行的VNS并不计为AED)。VNS应在进入研究前放置了至少6个月。同期合并用AED治疗剂量及VNS设定必须在进入基线期前至少4周期间内保持稳定
11 最低体重为40kg
12 受试者的脑电图(EEG)及大脑CT扫描图或大脑MRI检查结果与根据国际癫痫发作分(1981)(见17.1部分)级诊断的癫痫部分性发作吻合。在筛查访视前获得的EEG和大脑CT扫描或大脑MRI检查结果均可以接受,不管这些结果是何时获得的。若在筛查访视时未进行EEG及大脑CT扫描或大脑MRI检查,则应在访视2前或访视2时完成该项评估并获得评估结果
排除标准
1 受试者处于某种医疗或精神状态,研究者认为该种状态可能会危害受试者健康或危害受试者参与本研究的能力
2 受试者曾经参与过本研究或受试者曾经在LCM有关研究中进行治疗
3 受试者在访视1前4周内服用以下常规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之一: 抗精神分裂症制剂,精神兴奋剂,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巴比妥酸盐类(除抗惊厥药物外),麻醉性镇痛药,溴化钾,溴化钠,溴化钙及普瑞巴林及批准用于癫痫治疗的草药
4 受试者具有已知的严重过敏反应或严重血液病史
5 受试者过去2年内有慢性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6 受试者患有急性或亚急性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7 受试者处于某种医疗或精神状态,研究者认为该种状态可能会危害受试者健康或危害受试者参与本研究的能力
8 受试者有长期意图自杀史(包括实际尝试、中断的尝试或尝试未遂)或在过去的6个月内有自杀意念
9 受试者具有已知的严重过敏反应或严重血液病史
10 受试者对本方案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有已知的超敏反应
11 受试者患有急性或亚急性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12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未有子宫切除或双边卵巢切除史)若在参与研究期间使用医学上接受的避孕方法亦有资格进入本研究。她们必须理解并接受参与本研究期间应避免妊娠。没有妊娠可能的女性受试者(进行过节育手术或绝经后至少2年的受试者)亦有资格进入本研究
13 受试者有长期意图自杀史(包括实际尝试、中断的尝试或尝试未遂)或在过去的6个月内有自杀意念
14 访视1时,受试者的ALT、AST或总胆红素水平≥2倍ULN或碱性磷酸酶水平≥3倍ULN
15 访视1时,受试者肾功能损伤(即,肌酐清除速度[CLcr]低于30mL/min)。肌酐清除速度将由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成年男性:CLcr = (140-年龄) x 体重(单位kg)/(72 x 血清中的肌酐(单位mg/dL)) 成年女性:CLcr = ([140-年龄] x 体重(单位kg)/[72 x 血清中的肌酐(单位mg/dL)]) x 0.85
16 受试者对本方案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有已知的超敏反应
17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未有子宫切除或双边卵巢切除史)若在参与研究期间使用医学上接受的避孕方法亦有资格进入本研究。她们必须理解并接受参与本研究期间应避免妊娠。没有妊娠可能的女性受试者(进行过节育手术或绝经后至少2年的受试者)亦有资格进入本研究
18 受试者患有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无起搏器或第二度/第三度房室(AV)传导阻滞,或任何其他的临床显著ECG异常
19 受试者有已知的钠通道病,如Brugada综合症
20 访视1时,受试者的ALT、AST或总胆红素水平≥2倍ULN或碱性磷酸酶水平≥3倍ULN
21 访视1时,受试者肾功能损伤(即,肌酐清除速度[CLcr]低于30mL/min)。肌酐清除速度将由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成年男性:CLcr = (140-年龄) x 体重(单位kg)/(72 x 血清中的肌酐(单位mg/dL)) 成年女性:CLcr = ([140-年龄] x 体重(单位kg)/[72 x 血清中的肌酐(单位mg/dL)]) x 0.85
22 在过去的3个月受试者曾发生心肌梗塞
23 受试者患有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无起搏器或第二度/第三度房室(AV)传导阻滞,或任何其他的临床显著ECG异常
24 受试者有纽约心脏病学会评级III级或IV级心衰
25 受试者当前或过去有易与癫痫发作相混淆的假性发作、转换性障碍或其他非癫痫发作事件的诊断
26 受试者有已知的钠通道病,如Brugada综合症
27 受试者在访视1前的8周内有由于聚簇而无法计数的癫痫发作(即,每次发作持续时间小于30min,且每次发作时期起点和终点无法分辨)
28 在过去的3个月受试者曾发生心肌梗塞
29 受试者有原发性全面性癫痫发作病史
30 受试者有纽约心脏病学会评级III级或IV级心衰
31 受试者当前或过去有易与癫痫发作相混淆的假性发作、转换性障碍或其他非癫痫发作事件的诊断
32 在访视1前12个月内,受试者有癫痫持续状态病史
33 在访视1前2年时期内,受试者进行过癫痫手术
34 受试者在访视1前的8周内有由于聚簇而无法计数的癫痫发作(即,每次发作持续时间小于30min,且每次发作时期起点和终点无法分辨)
35 受试者接受非尔氨酯伴随治疗或在访视1前6个月内曾接受非尔氨酯伴随治疗
36 受试者有原发性全面性癫痫发作病史
37 受试者在过去的6个月曾接受氨己烯酸治疗
38 在访视1前12个月内,受试者有癫痫持续状态病史
39 受试者在基线期前4周已进行生酮饮食治疗
40 在访视1前2年时期内,受试者进行过癫痫手术
41 受试者接受非尔氨酯伴随治疗或在访视1前6个月内曾接受非尔氨酯伴随治疗
42 受试者处于某种医学状态,预期该状态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
43 受试者在访视1前4周内服用以下常规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之一: 抗精神分裂症制剂,精神兴奋剂,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巴比妥酸盐类(除抗惊厥药物外),麻醉性镇痛药,溴化钾,溴化钠,溴化钙及普瑞巴林及批准用于癫痫治疗的草药
44 受试者在过去的6个月曾接受氨己烯酸治疗
45 受试者曾经参与过本研究或受试者曾经在LCM有关研究中进行治疗
46 受试者在基线期前4周已进行生酮饮食治疗
47 受试者8周前在各自国家已参与其他在研医疗产品(IMP),未批准的药品或医疗器械或实验性医疗器械的研究,或当前正在参与其他IMP或医疗器械研究
48 受试者处于某种医学状态,预期该状态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
49 受试者8周前在各自国家已参与其他在研医疗产品(IMP),未批准的药品或医疗器械或实验性医疗器械的研究,或当前正在参与其他IMP或医疗器械研究
50 受试者过去2年内有慢性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在4周的滴定期,LCM100mg/天,2次/天进行服用。LCM200mg/天组的受试者在滴定期的第1周将接受LCM100mg/天,并在剩下的3周接受LCM200mg/天给药。
2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二次,每次50mg(在滴定期第1周);口服,一天二次,每次100mg(在滴定期第2~4周、维持期12周和过渡期2周);200mg低剂量组。
3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二次,每次50mg(在滴定期第1周);口服,一天二次,每次100mg(在滴定期第2周、过渡期2周和递减期第1周);口服,一天二次,每次150mg(在滴定期第3周);口服,一天二次,每次200mg(在滴定期第4周和维持期12周);400mg高剂量组。
4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对于LCM400mg/天组的受试者,剂量将由每周100mg/天逐渐增加至第4周初的400mg/天
5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二次,每次50mg(在滴定期第1周);口服,一天二次,每次100mg(在滴定期第2~4周、维持期12周和过渡期2周);200mg低剂量组。
6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完成滴定期的受试者将进入12周的维持期
7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对于完成维持期并选择进入扩展研究(EP0009)的受试者,在过渡期的2周内,须以双盲形式从期维持期剂量过渡到200mg/天。
8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二次,每次50mg(在滴定期第1周);口服,一天二次,每次100mg(在滴定期第2周、过渡期2周和递减期第1周);口服,一天二次,每次150mg(在滴定期第3周);口服,一天二次,每次200mg(在滴定期第4周和维持期12周);400mg高剂量组。
9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对于滴定期或维持期退出本研究或完成维持期但未选择进入EP0009研究的受试者,需经历递减期。在递减期的3周内,LCM将以双盲形式逐渐减少
10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二次,每次100mg(在滴定期第2~4周、维持期12周和过渡期2周);200mg低剂量组。
11 中文通用名:拉考沙胺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二次,每次100mg(在滴定期第2周、过渡期2周和递减期第1周);口服,一天二次,每次150mg(在滴定期第3周);口服,一天二次,每次200mg(在滴定期第4周和维持期12周);400mg高剂量组。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用法用量:在滴定期,维持期,过渡期和减量期均服用安慰剂
2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用法用量:片剂;口服,一天二次,在滴定期4周、维持期12周和递减期第1周。
3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用法用量:片剂;口服,一天二次,在滴定期4周、维持期12周和递减期第1周。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癫痫部分性发作频率相对于基线期频率的变化 在剂量维持期每28天评价 企业选择不公示
2 癫痫部分性发作频率相对于基线期频率的变化 在剂量维持期每28天评价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癫痫部分性发作频率相对于基线期频率减少≥50% 在剂量维持期每28天 企业选择不公示
2 癫痫部分性发作频率相对于基线期频率减少≥50% 在剂量维持期每28天 有效性指标
3 癫痫部分性发作频率相对于基线期频率的变化百分比 在剂量维持期每28天 有效性指标
4 癫痫部分性发作频率相对于基线期频率的变化百分比 在剂量维持期每28天 企业选择不公示
5 癫痫部分性发作频率相对于基线期频率的变化 在治疗期(即,滴定期+维持期)内,每28天 有效性指标
6 癫痫部分性发作频率相对于基线期频率的变化 在治疗期(即,滴定期+维持期)内,每28天 企业选择不公示
7 受试者自发报告或研究者观察到的AEs 试验全程 安全性指标
8 受试者自发报告或研究者观察到的AEs 试验全程 企业选择不公示
9 体重变化 每次访视 安全性指标
10 由于AEs而退出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全程 企业选择不公示
11 血液学、临床化学及尿液分析参数变化 每次访视 企业选择不公示
12 血液学、临床化学及尿液分析参数变化 每次访视 安全性指标
13 2-导联心电图 每次访视 安全性指标
14 2-导联心电图 每次访视 企业选择不公示
15 生命体征测量值变化 每次访视 企业选择不公示
16 生命体征测量值变化 每次访视 安全性指标
17 体重变化 每次访视 企业选择不公示
18 由于AEs而退出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全程 安全性指标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洪震, 医学学士 学位 暂无 职称 副教授
电话 13916666552 Email hongzhen@medmail.com.cn 邮政地址 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12号
邮编 200041 单位名称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洪震 中国 上海 上海
2 四川省人民医院 孙红斌 中国 四川 成都
3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王文敏 中国 云南 昆明
4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鄢波 中国 四川 成都
5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王学峰 中国 重庆 重庆
6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陈俐 中国 广东 广州
7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廖卫平 中国 广东 广州
8 广东省人民医院 周晓红 中国 广东 广州
9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张黎明 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
10 江西省人民医院 张昆南 中国 江西 南昌
11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邓丽影 中国 江西 南昌
12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周列民 中国 广东 广州
13 浙江医科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 胡兴越 中国 浙江 杭州
14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 孟红梅 中国 吉林 长春
15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胡学强 中国 广东 广州
16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邓艳春 中国 陕西 西安
17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刘煜敏 中国 湖北 武汉
18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焉传祝 中国 山东 济南
19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王维平 中国 河北 石家庄
20 赵合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何志义 中国 辽宁 沈阳
21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赵合庆 中国 江苏 苏州
22 上海长征医院 赵忠新 中国 上海 上海
23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孙圣刚 中国 湖北 武汉
24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 陈生弟 中国 上海 上海
25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 张微微 中国 北京 北京
26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徐惠琴 中国 浙江 温州
27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张志珺 中国 江苏 南京
28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郑维红 中国 福建 厦门
29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尹琳 中国 辽宁 大连
30 中国海洋大学附属青岛市市立医院 孙红斌 中国 山东 青岛
31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孙美珍 中国 山西 太原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2-08-28
2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t 2013-01-15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已完成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05 ; 国际: 540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406  ; 国际: 548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2-09-30;     国际:2012-09-2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2014-08-06;     国际: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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