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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5-11-18

上海盐酸鲁拉西酮片III期临床试验-评价盐酸鲁拉西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

上海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的盐酸鲁拉西酮片III期临床试验信息,需要患者受试者,主要适应症为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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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150780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朱迪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5-11-18
申请人名称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150780
相关登记号 暂无
药物名称 盐酸鲁拉西酮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精神分裂症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盐酸鲁拉西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物平行对照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盐酸鲁拉西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S-LLXT-20141202 方案最新版本号 暂无
版本日期: 暂无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2
联系人姓名 朱迪 联系人座机 18036618778 联系人手机号 暂无
联系人Email zhudi88888888@163.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9号 联系人邮编 222069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价盐酸鲁拉西酮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18周岁≤年龄≤65周岁的住院患者,性别不限。
2 受试者符合DSM-IV-TR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3 筛选期以及基线期时70≤PANSS总评分≤120,并且下列5项评分中至少2项的PANSS评分≥4分(中度):妄想、概念紊乱、幻觉、不寻常思维内容以及猜疑。
4 受试者在筛选期和基线期CGI-S评分≥4分。
5 受试者及其监护人共同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符合研究方案中列出的任何排除标准,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其他原因。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盐酸鲁拉西酮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40mg。口服。用药时程:8周。起始剂量是40mg/天。在接受连续3天的治疗(第1~3天)后,剂量要调整到80mg/天,持续使用至第2周末(第4~14天)。从第15天开始根据剂量调整原则增加到120mg/天,或者降低到40mg/天,或者维持在80mg/天。
2 中文通用名:利培酮片模拟剂
用法用量:片剂,2mg。口服。用药时程:8周。起始剂量是2mg/天。在接受连续3天的治疗(第1~3天)后,剂量要调整到4mg/天,持续使用至第2周末(第4~14天)。从第15天开始根据剂量调整原则增加到6mg/天,或者降低到2mg/天,或者维持在4mg/天。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盐酸鲁拉西酮片模拟剂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40mg。口服。用药时程:8周。起始剂量是40mg/天。在接受连续3天的治疗(第1~3天)后,剂量要调整到80mg/天,持续使用至第2周末(第4~14天)。从第15天开始根据剂量调整原则增加到120mg/天,或者降低到40mg/天,或者维持在80mg/天。
2 中文通用名:利培酮片英文名:RisperidoneTablets商品名:维思通
用法用量:片剂,2mg。口服。用药时程:8周。起始剂量是2mg/天。在接受连续3天的治疗(第1~3天)后,剂量要调整到4mg/天,持续使用至第2周末(第4~14天)。从第15天开始根据剂量调整原则增加到6mg/天,或者降低到2mg/天,或者维持在4mg/天。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与基线相比,第8周PANSS总评分的变化值 开始药物治疗后第8周末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1)t与基线相比,第8周CDSS评分的变化值n2)t有效率(与基线相比,治疗结束后PANSS总分降低达到40%或者更高)n3)t与基线相比,第8周PANSS阳性分量表相较于基线值的变化n4)t与基线相比,第8周PANSS阴性分量表相较于基线值的变化n5)t与基线相比,第8周PANSS一般性精神病理学分量表相较于基线值的变化n6)t与基线相比,第8周CGI-S评分的变化值n7)t第8周CGI-I的评分 开始药物治疗后第8周末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李华芳 学位 暂无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021-34773128 Email lhlh_5@163.com 邮政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邮编 200030  单位名称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李华芳 中国 上海 上海
2 南京脑科医院 谢世平 中国 江苏 南京
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许 毅 中国 浙江 杭州
4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张昌勇 中国 湖北 武汉
5 湖南省脑科医院 王超英 中国 湖南 长沙
6 广州市脑科医院 唐牟尼 中国 广东 广州
7 深圳市康宁医院 齐立国 中国 广东 深圳
8 中国人民解放军303医院 李红政 中国 广西 南宁
9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王 雪 中国 四川 成都
10 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 陈 静 中国 贵州 贵阳
11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许秀峰 中国 云南 昆明
1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蒙华庆 中国 重庆 重庆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5-05-19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20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5-10-1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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