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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7-04-10

杭州重组全人源抗EGF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安美木单抗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Ia期临床试验

杭州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开展的重组全人源抗EGF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信息,需要患者受试者,主要适应症为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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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170343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申请人联系人 朱孔黎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7-04-10
申请人名称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170343
相关登记号 暂无
药物名称 重组全人源抗EGF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试验专业题目 重组全人源抗EGF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Ia期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安美木单抗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Ia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WBP252-0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1.0.4
版本日期: 2018-11-2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2
联系人姓名 朱孔黎 联系人座机 021-61052062 联系人手机号 15800363686
联系人Email zhukongli@celfuture.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祖冲之路1077号3205室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研究安美木单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单剂量递增给药,以及多次连续给药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点,确定DLT及MTD,为后期临床研究推荐合理的给药方案。 次要目的:评估安美木单抗的免疫原性;初步探索安美木单抗的有效性;初步探索基因表达与疗效的相关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男性或女性,年龄18~70岁(含18岁和70岁);
2 经组织病理学或者细胞病理学证实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受试者,包括转移性结直肠癌、头颈部鳞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胰腺癌等;
3 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效,或不可耐受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的患者;
4 距最近一次化疗结束时间至少14天,且已从以往治疗引起的毒副反应中恢复至≤1级(CTCAE4.03);
5 按照RECIST 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的病灶;
6 ECOG为0~1分;
7 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8 骨髓储备、肝功能、肾功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HGB≥90g/L; ANC≥1.5×109/L; PLT≥75×109/L; TBIL≤1.5×ULN; AST和ALT均≤2.5×ULN; Cr≤1.5×ULN ;
9 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研究期间及安美木单抗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的女性患者筛选期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10 受试者须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1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遵守研究相关规定。
排除标准
1 有脑膜转移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2 有症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如以下,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等(放疗引起的除外);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3 入组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10 mg强的松/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且HBV DNA>103copies/ mL,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5 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6 患有需治疗的皮肤疾病或者消化道梗阻的患者;
7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或已知对任何试验药物组成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8 在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9 在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已上市的生物靶向药物治疗者;
10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或大型手术治疗者;
11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
12 患有心力衰竭,心肌病,未控制稳定的冠心病,未控制稳定的心律失常,既往5年内有心肌梗死病史,未控制稳定的高血压,或多普勒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射血分数低于50%;
13 伴有严重心脑血管、肺、肝脏、肾脏、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疾病者;
14 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5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依从性差者;
16 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7 研究者评估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的受试者;
18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它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源抗EGFR单克隆抗体(安美木单抗)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规格:50mg/5mL;静脉给药;剂量:按体表面积给药,输注时间120min(±5min);分单次和多次给药;多次给药用药时程:每周给药1次,连续6周。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剂量限制性毒性(Dose Limited Toxicity,DLT)及最大耐受剂量(Maximal Tolerated Dose,MTD) 单次给药后的第28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不良事件发生率(基于NCI CTCAE v4.03)和严重不良事件 首次给药开始至末次给药后28天。 安全性指标
2 抗药抗体浓度 多次给药结束 有效性指标
3 消除半衰期(t1/2);体内平均滞留时间(MRT);药物-时间曲线下面积(AUC);表观分布容积 (Vd/F);全身清除率(CL/F)血药峰浓度 Cmax;达峰时间 Tmax等; 多次给药结束 有效性指标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潘宏铭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0571-86006922 Email shonco@sina.cn 邮政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
邮编 310020 单位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潘宏铭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70217-4 修改后同意 2017-02-17
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快速伦理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70321-11 同意 2017-03-21
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伦理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70327-6 同意 2017-03-27
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快速伦理委员会伦理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70619-4 同意 2017-06-19
5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快速伦理委员会伦理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80131-2 同意 2018-01-31
6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快速伦理委员会伦理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81217-4 同意 2018-12-17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已完成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9-39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22 ;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22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7-04-25;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7-05-23;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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